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,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下班后通过微信处理工作事务。那么问题来了,这种“隐形加班”是否应该被认定为加班呢?最近,某地法院对此作出了判决,引发了广泛关注!👀
事情起因是一位员工在下班后频繁使用微信处理公司事务,甚至深夜回复领导消息。时间一长,他觉得自己付出了额外的时间和精力,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。然而,公司却认为这是员工自愿的行为,并非强制安排。争议最终闹到了法院。⚖️
经过审理,法院认为,虽然员工没有严格意义上的“打卡”记录,但其利用私人时间处理与工作相关的事宜,已经构成事实上的加班行为。因此,公司应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。这无疑给职场人吃了一颗定心丸,同时也提醒企业需规范管理,避免让员工陷入无休止的隐形加班中。⏰
这个案例不仅明确了法律边界,也呼吁更多人关注职场健康问题。下班后,请记得关掉工作模式,好好享受生活吧!❤️